来源:新华网
近日,中国银监会、国【guó】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,提出要按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金融改革紧密【mì】衔接的原则,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。
据了解,上述政策的推出,解决农村贷款缺少【shǎo】抵押物难题,进而盘活土地和【hé】农房资产,激发农业农村活力。土地和农房抵押贷款试点释放了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红利,金融机构也将其视为新的业务蓝海。
浙商银行结合当地政策和【hé】市场需求,创新推出了小微企业“农房抵押贷”产品,帮助农民盘【pán】活“固化”的宅基地资产,增加农村地区的有效信贷投入,破解“三农”融资困局,助力农村普惠金融。
浙商银行“农房抵押贷”重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客户,着力加强和改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,为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提供全方位金【jīn】融服务。农户凭借其依【yī】法有权处分的农房抵押,即能获得额度最高200万元、期限最长2年的贷款,有效解决其生产、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。
据浙商银行工作人员介绍,针对农村、农民小企业客户特点,浙商银行在“农房抵押贷”产品设计及实务操作中,均做了贴心设计,将服务农村普惠金融落在实处。为方便农户就近申请贷款,浙商银【yín】行所有开办机构均位【wèi】于试点地区县域内,并采用银行自行评估【gū】的方式直接认定抵押农房价值,对符【fú】合条件的村民采用集群开发的模式,确保贷款办理的高效率。
截至2016年4月末,浙商银行已累计向1800余位农户发放了12.5亿元的农房抵押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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