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四川日报 2024-12-27
日前,省财政厅联合四部门发布通知,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【yè】信贷风险补偿机制,对向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的银行业金【jīn】融机构实施信贷风险补偿。
通知明确,鼓励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政府通过基金(基金池)分担或直接分担方式,对金融机构向本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【xiǎo】微企业提供贷款所发生的损失【shī】给予风险补贴。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财政负责审核贷款损失并按约定予以补贴,省级财政按照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财政实际补贴额的50%给予财力补助。
该政策惠及的科技【jì】型中小微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服务的企业【yè】,并需具备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5%等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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