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版“总对总”业务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,践行“互联网+批量合作、见贷即保、代偿熔断”等银担合作新理念,通过国家融担基金-四川再担保-地方政府性融资【zī】担保机构三级体系提供担保增信。
一、支持对象
四川省小微企业、“三农”、创业创新市场主体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符合《国务院办【bàn】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6号)规定的担【dān】保支持对象。
二、合作模式
(一)贷款金额上限
以总行为单位,单一客户在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万元;以包【bāo】括总行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为单位【wèi】,单一客户在保融资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,其中非法人担保客户不超过300万元。在国家融担基金业务合作体系内,单一客户在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。单笔【bǐ】贷款最低额度不低于1万元。
(二)担保费率
担保费率为1%/年。
(三)再担保费率
再担保费率为0.06%/年。
(四)分险比例
国家融担基金、合作银行、四川再担保、承办担保机构分别按20%、20%、20%、40%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。
(五)代偿上限
担保代偿上限为3%。
三、目前合作银行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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