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保机构准入需经再担保公司【sī】内部信用评级,符合公司信用等级要求的予以准【zhǔn】入,并建立合作关系。拟与公司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,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一、基本情况
1.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自主经营、独立核算,有固定的营业场所,公司经营不超过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,持有《中【zhōng】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【yíng】许可证》(在有效期内)。
2.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。
3.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,业务人员具有相关从业经验,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。
4.有良好的市场信誉,信用记录良好。无违法犯罪、严重违规经营记录。
5.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、“三农”和新兴产业;担保主业突出。
二、经营管理
1.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。
2. 部门设置完整,部门职责明确,边界清晰,部门间沟通机制畅通。
3.适度分散客户集中度风险。
三、财务状况
1.财务制度健全,财务管理规范,财务状况良好。
2.对外投资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监管规定。
四、风险管理
内【nèi】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健全。具有担保项目受理、尽职调查、项目评审、保后管理、代【dài】偿及追偿等相关流程、操作规则、管理办法等制度。
您是第个访问本页面!